一、醫院倫理委員會機構設置
醫院倫理委員會下設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分會和醫學倫理委員會分會。醫院倫理委員會辦公室設主任1名,秘書2名,名單如下:
醫院倫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周中華
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分會秘書:李蓮
醫學倫理委員會分會秘書:張振芳
二、工作職責
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負責審查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辦承接項目,包括藥物、醫療器械、I期實驗室等相關項目的倫理審查。醫學倫理委員會負責審查科教科、醫務科等相關項目的倫理審查,包括科研課題、研究者自發項目、醫療新技術與新項目等。
三、地址
岳陽市巴陵東路263號,辦公室設在全科醫生培養大樓七樓711室。
四、聯系方式
郵編:414000;電話:0730-8725326;傳真:0730-8725326